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市白鱼潭农贸市场徐淦琴摊位销售的鸡蛋,氯霉素、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浙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沈如春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长兴联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长兴鲍二玮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赵小丽(长兴中心农贸市场蔬二交易区H63号)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钱玉维(长兴县雉城街道中心农贸市场H166、167号)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费根生(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中心农贸市场F-02号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安吉浙北购物有限责任公司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九)湖州江南一品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德清乾元大乾门饭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十一)浙江启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十二)德清舞阳街道忆当年饭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超标
吴兴织里相约樊厨餐厅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一)吴兴钱雪娟生面店生产并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吴兴王记均生面店生产并销售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南太湖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0210222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222
3.食品抽检合格-20210222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
日期: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