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速冻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饼干、蛋制品、水产制品、食盐,共抽检136批次,其中合格131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3.68%。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瓜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
二、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三、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少量的氟虫腈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氟虫腈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四、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食品用香料,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对甜食起着增甜作用,且能延长食品储存期。过量食用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严重的可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
五、氯霉素
氯霉素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等健康危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海蚌中不得检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食品抽检结果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1年第6期).xls (1).xls
日期: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