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宁夏食品安全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沙湖大鱼头用商品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并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季瑞
联系电话:0951-6851780
电子邮箱:3160285929@qq.com
宁夏食品安全协会
2021年2月25日
关于《沙湖大鱼头用商品鱼》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沙湖大鱼头用商品鱼征求意见稿.pdf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日期: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