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韩国国家法规中心发布第467号公告,修订《食品产业振兴法》中水产类食品生产资质、品名申请和传统食品认证的规定。部分修订内容为:
(1)修订水产加工业申报程序;
(2)修订品名申请有关规定;
(3)修订水产传统食品质量认证的程序和方法。要求水产传统食品质量认证的申请人,在最近6个月内,将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绩及品种制造报告书等附加材料提交至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接受申请后,需通过工厂审核和产品审核确认是否对质量进行认证。
日期: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