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乳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酒类、水产品等食品29批次,现已检验完毕。检验项目为重金属、违法添加物、添加剂、营养指标、微生物、兽药残留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2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验项目和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大同市瑞佳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平徳路和宁街万城广场)的复用餐饮具八寸盘、九寸圆盘、一尺平盘、九寸深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大同市瑞佳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该四批次复用餐饮具样品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 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xls
2. 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
日期: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