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节日专项抽检,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的食盐、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47批次,全部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抽检依据.doc
附件2 2021年肇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元旦春节专项).xlsx
日期: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