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2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江北区醉香白酒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万盛经开区从林沟高粱窖酒厂生产的纯高粱白酒,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和总酯(以乙酸乙酯计)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重庆迅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丽笙世嘉酒店销售的龙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市重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友千丈源天然泉水,耗氧量(以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