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酒类、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项目包括农兽药残留、理化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蒙自佳农活禽销售部销售的乌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蒙自陈氏活禽店销售的乌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元谋县华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北路17号元马农贸市场(李虎云)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普洱市尹家湾酒厂生产的干巴哥(小曲固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