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潍坊微咖联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苔夹心脆,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870;乐陵市远航食品超市经营的杏条,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2534146;曹县侯集镇振林副食购物中心经营的猪后腿肉,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440336435,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潍坊微咖联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苔夹心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0月29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潍坊微咖联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苔夹心脆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海苔夹心脆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12月4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海苔夹心脆共购进8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海苔夹心脆。
(三)产品控制情况。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潍坊微咖联盟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对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声明进行召回,共召回不合格海苔夹心脆2袋。
二、乐陵市远航食品超市经营的杏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3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乐陵市远航食品超市经营的杏条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次杏条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12月1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杏条共购进9.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杏条。
(三)产品控制情况。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乐陵市远航食品超市立即对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声明进行召回,未有消费者送回该产品。
三、曹县侯集镇振林副食购物中心经营的猪后腿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11日,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曹县侯集镇振林副食购物中心经营的猪后腿肉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12月17日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曹县侯集镇振林副食购物中心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猪后腿肉共购进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猪后腿肉。
(三)产品控制情况。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曹县侯集镇振林副食购物中心立即对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声明进行召回,未有消费者送回该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
日期: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