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节食品抽检工作,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0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0批次,食品专项54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春节将至,消费者购买食品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和原料,注意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标识完整等,购物后应索取发票和购物小票等凭证。
食品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2021年春节前食品抽检公示信息 .xls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日期: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