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澳大利亚对其食品进出口政策做了许多修订。对此,食品伙伴网进行了盘点,整理出了主要的食品政策,以供网友分享。
1、澳大利亚发布关于新鲜农产品的行业建议通知
2020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31-2020号进口行业建议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将不再为进口自新西兰和美国的新鲜农产品提供离岸装运前检验(offshore pre-shipment inspections ,OPI)。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的货物会根据OPI清关。OPI清关的货物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达澳大利亚。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货物都需要交给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进行到货核实。为了满足澳大利亚进口要求,进口商需要了解澳大利亚新鲜农产品的进口条件,包括:是否需要进口许可证;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如熏蒸和辐照;植物检疫声明;包装和标签要求;应与符合进口条件的海外供应商合作;提交正确的文件;在货物到达之前预定一次检查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新鲜农产品将禁止入境。
2、澳大利亚发布新冠肺炎对进口食品检验计划的影响
2020年3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和环境部发布公告,向食品进口商及食品经营者说明新冠肺炎疫情对进口食品检验计划的影响,说明监管部门正在努力控制与新冠肺炎大流行的风险,并根据《进口食品检验计划》(IFIS)提供有关当前操作的最新信息。其主要内容包括:IFS目前已全面运行,包括检查人员和文件评估人员。已实施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包括根据澳大利亚卫生部对边境机构的建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这些措施可确保对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的企业员工以及与更广泛社区的其他互动提供足够的保障。指定的分析人员建议,食品样品的检测目前没有变化。如果IFIS的操作受到影响,该部门将提供更新。
3、澳大利亚发布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对出口欧盟乳制品证书要求
2020年3月24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2020-07号关于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对出口欧盟乳制品证书要求建议。据建议,在无法随货物提交原始证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出口证书的扫描副本。该建议适用于所有商品(肉类、肉类副产品、乳制品、海鲜和鸡蛋等)。
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动物产品健康证书临时要求
2020年4月9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53-2020号公告,即新冠疫情期间对于进口动物产品健康证书的临时要求。因近期新冠疫情的发展,快件运输受到极大影响,进口商无法及时向澳大利亚边境检查机构提交健康证书正本。为确保货物进口,澳大利亚农业部允许进口商先行提交证书的电子副本供官方检查,在某些情形下,还会要求出口国主管部门都对证书进行验证。澳大利亚也会追究进口商提供虚假证书所需承担的责任。该临时措施将持续到2020年7月1日。
5、澳大利亚允许进口加工葡萄叶产品
2020年4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公告,该部门审查了与加工葡萄叶进口相关的生物安全风险,现允许进口供人类食用葡萄叶。允许进口食用葡萄叶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腌制或包装在盐水、醋、酒或油中的产品;或充分干燥并耐贮藏;或保持在-18°C或更低的温度至少七天,冷冻到达澳大利亚。该公告自2020年4月21日生效。
6、澳大利亚发布向沙特阿拉伯出口奶酪的新规定
2020年4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环境部发布MAA 2020-13号通知,出口到沙特阿拉伯的奶酪中不再允许添加胭脂树橙(Annatto)。据通知,沙特阿拉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SFDA) 关于“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的新技术法规将于2020年6月1日生效。新法规不允许在奶酪中使用胭脂树橙。
7、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未加工坚果进口条件
2020年6月18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发布了供人类食用的未加工坚果进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该类产品无需申请进口许可证,但只有列入准入清单的品种方可进口;(2)超过2公斤、以集装箱方式运输的未加工坚果,出口前应针对卡普拉甲虫进行检疫熏蒸处理,处理方式为磷化氢或甲基溴熏蒸,并且在出口植物检疫证书中对检疫处理方式、效果、包装方式等进行说明;(3)如在出口装运前未进行检疫处理,则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目的地后按照澳大利亚官方要求进行熏蒸处理。该要求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澳大利亚将对出口到日本的乳及乳制品实施无纸化电子认证
2020年11月3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MAA 2020-24号通知,将对出口到日本的乳及乳制品实施无纸化电子认证。据通知,经过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和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之间的谈判,现在将向澳大利亚出口所有乳及乳制品通过电子证书进行无纸交易,纸质出口证书将不再可用。只有通过eCert交易所发布的电子认证才有资格在日本进行进口清关。此通知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
9、澳大利亚修订进口食品控制命令
2020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发布F2020C01044号公告,即新版《进口食品控制命令》。命令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高风险食品的分类与识别、对于高风险食品的进口证书要求等,附件中同时列出了进口高风险食品的清单,具体包括牛肉及其产品、容易滋生李斯特菌的冷链乳制品、贝类及即食贝肉产品、部分鱼类、花生和开心果类产品等。
该指令于发布之日起生效,2019年发布的旧版指令(F2019L01233号公告)同时作废。
10、澳大利亚修订豆类蔬菜种子的进口许可证要求
2020年12月15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215-2020 号进口行业建议通知,修订豆类蔬菜种子的进口许可证要求。据通知,涉及的豆类蔬菜种子作物包括:细叶芹、芹菜、茴香、欧防风和欧芹。自2021年3月30日起,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将对上述为播种和人类消费而进口的豆科种子引入进口许可证要求。2021年3月30日或之后未取得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包括目前正在考虑申请的情况,将被指示出口或需要以批准的方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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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