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两家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上分别发布“洞庭湖野生鱼”“洞庭湖特产”广告宣传字样。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经调查落实后,开出了两张“长江禁渔”罚单。
2020年年底,这两家餐饮店为在外卖平台招揽生意,请广告公司设计并制作了包含有“洞庭湖的野生鱼”“洞庭湖特产”字样广告宣传页并在某外卖平台发布。该局执法人员调查时,根据当事人提供“鱼类”进销货台账,查明在外卖平台上促销的“鱼类”“特产”产品属于市场购进的养殖鱼,而并非外卖平台发布公告中所称“洞庭湖的野生鱼”。两位商家本想以“洞庭湖野生鱼”的噱头来吸引顾客的眼球,没想到已构成虚假广告行为,触碰了法律法规设置的“红线”,最终受到了处罚。
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斩断黑色利益链条,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市场主体宣传教育与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禁渔期间的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
日期: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