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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长江禁捕违法案例

   2021-02-05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260
核心提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扎实推进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扎实推进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3万人次,检查各类水产品经营企业10.75万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3万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4707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7条。立案查处68件案件,结案33件,其中4起案件被总局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宣传推广。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为持续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现公开曝光第三批长江禁捕典型违法案例。
 
  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1:


  上海新龙雅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六分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10月20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一家名为“渔童”的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多块含有“时令味道 长江生鲜”、“用粤菜手法演绎时令江鲜”、“江鲜中的米其林”字样的海报。经查,未发现当事人使用河鲜及长江生鲜等食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上海市崇明县帝乐农庄餐馆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10月16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崇明县帝乐农庄餐馆位于崇明区竖新镇前卫村539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大众点评网站上开设的一家名称为“帝乐农庄餐馆(崇明前卫村店)”的店铺,2020年7月1日起,当事人在该店铺内“推荐菜>商家招牌菜”页面发布有“长江白水鱼”等菜品,经查实,当事人对外销售的白水鱼实际为鱼塘白水鱼,并非长江白水鱼。该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3:


  上海伟昌行餐饮有限公司


  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0年11月19日,通过举报来源,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神州智慧天地广场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发现,位于天山西路567号神州智慧天地广场外立面张贴有“山里亲戚 古皖佳肴 长江鱼鲜”的店招内容。店招由当事人设计并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安装,其店内销售的菜品中未查见长江鱼鲜,也未查见长江鱼鲜的进货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


  上海市宝山区杨彩历农产品经营部


  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2020年8月25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宝山区美文路569号一层市场内的宝山区杨彩历农产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当事人不能提供其销售鲟鱼的完整进货凭证。2020年9月11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查明:2020年8月21日,当事人向上海某公司采购鲟鱼时未查验该供货者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罚。图片
 
  案例5:


  上海允廷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0年9月23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允廷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楠桦饭店”,店门口的显示屏上显示有“红烧长江回鱼”。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货记录,当事人销售的鮰鱼来自养殖场,非长江捕捞渔获物。9月26日,当事人主动调整宣传内容,消除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日期:2021-02-05
 
地区: 上海
标签: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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