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发布食安输发0525第3号:加强对中国产山葵中二甲嘧菌胺的监控检查。
根据2012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2号(最终修正:2012年5月24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524第1号),对中国产生鲜山葵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其残留农药二甲嘧菌胺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同时,加强对美国产生鲜南方越橘中残留农药马拉硫磷的监控检查。具体如下记:
记
强化检查日期 | 国家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2012年5月25日 | 美国 | 南方越橘及其加工产品(限简单加工) | 残留农药(马拉硫磷) |
2012年5月18日 | 中国 | 山葵及其加工品(限简单加工) | 残留农药(二甲嘧菌胺) |
日期:201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