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2月2日,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省名特优食品评价及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该团体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对标准起草制定提出了建议。
根据《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协[2017]3号)规定,拟对《浙江省名特优食品评价及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予以立项。为确保团体标准的开放性和公正性,使立项具有公信力,从即日起,对该立项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进行反馈。
联系人:吴韵云
联系方式:0571-8516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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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257号5号楼310
公示团体标准名单如下: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2021年2月3日
日期: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