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违法广告行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三台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市场卖鱼店和餐饮店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除了店牌店招外,执法人员还将餐饮店宣传名片及订餐电话彩铃纳入检查范围。经查,有两家渔庄在印制的名片中标有“涪江野鱼”“某氏野鱼”字样;两家鱼店在菜单中赫然有“野生翘壳”“野生大甲鱼”菜品;有两家鱼店在订餐电话彩铃中有“野鱼食府、特色野鱼”宣传内容。
这几家店店内存有活鱼,执法人员通知了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对店内活鱼进行认定,同时在检查现场查验餐饮店活鱼进货台账、发票,询问店内工作员。经认定和查验,店内活鱼为养殖鱼。执法人员对餐饮店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向餐饮店宣传了长江禁渔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求餐饮店立即进行整改。
本次检查,三台县市场监管局对6家涉嫌“野生鱼”虚假宣传的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接下来,三台局将加大广告宣传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让“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日期: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