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哄抬物价?无证经营?绍兴市场监管部门利剑出鞘一查到底!
在1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0年度查处的食品违法十大案例、价格违法十大案例。
食品违法十大案例
01 潘某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02 陶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
03 傅某某、何某某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04 嵊州市某发展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05 绍兴市上虞区某保健食品商行宣传其销售的食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06 王某某无证经营工地食堂案
07 诸暨市某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诸暨市某婴童日用品店经营食品虚假宣传案
08 绍兴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炒货案
09 浙江某农产品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红曲粉”生产销售鸡肉串案
10 绍兴市上虞区某副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无证经营食品案
价格违法十大案例
案例1:绍兴市某热电有限公司未执行环保电价格案
案例2:绍兴市某商业银行违规转嫁抵押物评估费用案
案例3:越城区某商业城未执行转供电价格案
案例4:越城区某大药房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口罩价格案
案例5:柯桥区李某某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案
案例6:上虞区某非省统调燃煤发电公司多收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案
案例7:诸暨市某大药房哄抬口罩价格案
案例8:诸暨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降低转供电价格案
案例9:嵊州市某水果店价格欺诈案
案例10:新昌县某公司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服务价格案
春节将至,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组织开展食品、价格、防疫物资和药械、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日期: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