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部重点工作任务,聚焦问题强监管、抓执法,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监管执法责任。围绕“强监管抓执法”这一主题,一是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纳入2020年省委1号文件,作为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二是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成份复杂、执法边界模糊,重新修订《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管理对象延伸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并明确建立限用农业投入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为执法办案提供法律依据;三是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责任不明确,省厅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机制》,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建立六项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每位厅级领导和厅15个职能单位。2020年,全省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04件(不包括农资类案件),比2019年增加241件。
二、协调各方力量,汇聚监管执法合力。一是健全执法体系。将“加快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纳入省政府督办平台进行调度,落实监管执法编制、经费和装备。全省16个市、73个县(市、区)均设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落实执法人员编制3273人、执法经费4476.6万元,提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建立专家会商机制。定期召集生产、流通、检测、科研院所等相关领域专家,会商风险因子、研究解决方案,精准实施靶向监管。2020年全省共摸排风险隐患和行业“潜规则”22项(类)。三是持续推进行刑衔接。建立与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定期会商、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行刑衔接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拓宽惩戒手段。2020年8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非法销售病死猪肉案当事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当事人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三、抓好“四个结合”,拓宽监管执法途径。一是结合扫黑除恶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作为我省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四大重点领域之一。近3年办理大案要案20多件,强化了行业治理、源头治理。二是结合信用体系建设抓。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2020年全省红榜665个、黑名单26个。三是结合追溯体系建设抓。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将全省所有3763套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与平台进行对接,快检数据实现实时上传,不合格产品由追溯平台自动反馈、限期处理。2020年,平台反馈经确认的不合格产品51批次,限期整改30批次、立案查处21批次。四是结合绩效考评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绩效分别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食品安全、质量工作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评指标,将各市完成案件数、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数和法院判决案件数分别作为基本分和加分项,超过总分值五分之一以上。2019年,六安市办理和移交案件数位居全省前列,绩效考核全省第一。
日期: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