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00批次,其中合格19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4-氯苯氧乙酸钠、腐霉利、氟苯尼考等指标。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在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广场店抽检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亳州市盖盛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农贸城店抽检的韭菜,腐霉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亳州市谯城区速购之家生鲜超市三曹路店抽检的散称鸡蛋,氟苯尼考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亳州市谯城区果多超市抽检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亳州市谯城区小猪配奇生活超市抽检的韭菜,腐霉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谯城区、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亳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3.亳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日期: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