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再夺粮食丰收意义重大。今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呈偏重发生态势,防控任务艰巨。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全力以赴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最大限度减轻危害损失,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我部制定了《2021年全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全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
农作物病虫害是影响粮食稳产增产的关键因素,防控农作物病虫危害是减灾保丰收的关键举措。2021年小麦条锈病、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粘虫、玉米螟等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直接威胁粮食生产安全。为组织做好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分析
据全国农作物病虫测报网监测和专家会商分析,2021年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呈重发态势,预计全国发生面积21亿亩次,同比增加14%,对70%以上的产区构成风险,需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一)小麦重大病虫害。预计小麦“三病一虫”发生面积4.7亿亩次,同比增加13.8%。其中,条锈病在汉水流域、西南北部、黄淮南部麦区大流行,黄淮海小麦主产区大面积流行风险显著增加,预计发生面积6000万亩;赤霉病在长江中下游、江淮、黄淮南部麦区大流行,黄淮北部麦区中等或偏重流行,预计发生面积9000万亩;纹枯病总体中等发生,湖北、安徽、河南、江苏中北部等地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1.2亿亩;穗期蚜虫在大部麦区偏重发生,河南中北部、山东西南部和中部、河北大部麦区大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亿亩次。
(二)水稻重大病虫害。预计水稻“三虫两病”发生面积11.2亿亩次,同比增加12.6%。其中,稻飞虱在南方稻区总体偏重发生,江南中东部稻区大发生,预计发生面积3.5亿亩次;稻纵卷叶螟在西南东部、华南、江南、长江中下游和江淮稻区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4亿亩次;二化螟在江南、西南北部和长江中游稻区偏重发生,湖南中南部、江西北部、浙江东部沿海等稻区大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1亿亩次;稻瘟病在西南南方丘陵山区、沿江沿淮稻区和东北部分稻区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6500万亩次;纹枯病在大部稻区偏重发生,江南和长江中游等部分稻区大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5亿亩。
(三)玉米重大病虫害。预计玉米“三虫一病”发生面积4.4亿亩次,同比增加13.4%。草地贪夜蛾发生涉及黄淮海及以南玉米种植区。西南、华南发生代次多、程度重,江南、长江中下游可达中等发生,江淮、黄淮、西北、华北偏轻及以下程度发生,东北南部可能零星发生,预计见虫面积4000万亩,其中长江以南占80%;粘虫大部地区为中等发生,北方和西南部分玉米产区可能出现高密度集中危害,预计发生面积7500万亩次;玉米螟在东北大部中等发生,黄淮大部和西南局部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2.6亿亩次;大斑病在东北、华北、西南部分地区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6500万亩。
此外,马铃薯晚疫病将在西南大部、西北东部、东北和华北北部偏重流行,草地螟在内蒙古大部、东北西部等地偏重发生,境内飞蝗总体偏轻发生,境外沙漠蝗和黄脊竹蝗仍有再次入侵我国西南边境的风险。
二、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千方百计保持粮食发展好势头,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加密监测预警,突出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组织应急防治,坚决遏制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努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和农药减量化有机统一。
(二)行动目标。确保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关键源头区和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到100%,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快推广,农药减量化持续推进。
三、重点任务
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抓住重点区域、关键时节,打好三大防控战役,赢得粮食丰收主动权。
(一)打好小麦“两病一虫”防控突击战。条锈病:西南、汉水流域、黄淮南部等病害越冬区,重点落实早春“打点保面”预防措施,减轻当地危害程度,压低菌源基数,降低向黄淮海主产麦区传播扩散风险;黄淮海主产麦区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发生,及时组织统防统治、应急防治,治早、治小,严防大面积流行成灾。赤霉病:长江流域、江淮、黄淮南部常发区,坚持“主动出击、见花打药”不动摇,抓住抽穗扬花期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预防控制措施;黄淮中北部、华北等常年小麦赤霉病偶发麦区,坚持“立足预防、适时用药”不放松,一旦抽穗扬花期遇连阴雨等适宜病害流行的天气,立即组织喷施“保险药”,严防病害发生流行。蚜虫:在防治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等兼治压基数基础上,黄淮海等重点发生区突出抓好穗期蚜虫防治,严防暴发成灾。
(二)打好水稻“两虫两病”防控攻坚战。水稻“两迁”害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实施大区联合监测、分区协同治理,华南、西南、江南境外虫源迁入主降区,防治指标从严,降低当地危害,减少北迁虫源;江南、长江流域、江淮单双季稻混栽区和单季稻区,稻飞虱重点是“压前控后”、严防后期突发成灾,稻纵卷叶螟严格达标防治、重点保护功能叶(上三叶)。稻瘟病:南方丘陵山区、沿江沿淮和东北常发区狠抓叶瘟初发阶段和破口抽穗期预防,严防大面积流行。纹枯病:突出水稻分蘖期和拔节期防控,遏制扩展危害。
(三)打好玉米草地贪夜蛾防控阻击战。草地贪夜蛾:进一步强化“三区”联防和“四带”布控,层层阻截诱杀迁飞成虫,治早、治小全面扑杀幼虫。西南华南周年繁殖区重点扑杀境外迁入虫源,控制当地危害损失,延缓北迁时间,减少迁出虫源数量;江南江淮迁飞过渡区重点扑杀迁入虫源,压低过境虫源基数;黄淮海及北方重点防范区加强监测预警,科学用药防控,保障生产安全。粘虫:加强监测预警,突出抓好东北、西北和黄淮海等玉米产区高密度点片集中统一防治,严防局部暴发成灾危害。草地螟:重点加强内蒙古大部、山西和河北北部、东北西部成虫监测,做好成虫诱杀和幼虫集中扑杀,严防农田大面积危害。
此外,加强境内蝗虫隐患排查,在采取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措施基础上,突出抓好高密度点片应急防治;沙漠蝗等境外蝗虫继续加强西藏、云南、新疆等边境地区监测,一旦发现迁入,迅速扑灭,确保不成灾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制度,提升监测预报信息化水平。组织各级植保机构加强重大病虫害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带、常年重发区监测调查力度,密切跟踪、准确掌握发生消长动态,适时启动重大病虫周报制度,重大虫情当日即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大田普查,准确把握重大病虫发生趋势,明确重点防控对象、关键区域和最佳防控时间,科学指导防控行动。
(二)加力推进统防统治。开展“统防统治百县”创建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切实提高防病治虫效果、效率和效益。培育一批应急防治队伍,配备高效施药机械等现代化防控装备,提高重大病虫应急防治能力。
(三)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创建100个绿色防控示范县,加快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集成一批以生态区域为单元的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大力推行病虫害综合防治、可持续治理,促进农药减量化。
(四)推进科学安全用药。强化科学安全用药指导,继续开展“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和高效药械,坚持达标防治、对症选药、适时适量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用药规定,严防违规用药,避免乱用药。组织“科学认识农药使用”专题宣传,宣传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重大病虫害防控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落实部门指导、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责任机制,层层压实防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服务。及时印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和指导意见,层层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防控关键时期组派精干力量深入生产一线,举办现场培训,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农民开展防治,确保防控技术落到实处。
(三)强化资金支持。根据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和防控需要,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相关监测和防控工作。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确保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通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行动安排
(一)制定行动方案。1月份,制定印发《2021年全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工作要求;各省(区、市)2月底以前,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及时动员部署。3月中旬、4月上旬、7月下旬,分别召开全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视频会、夏粮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秋粮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分阶段、分作物、分区域动员安排防控工作。
(三)准确会商趋势。3月下旬、4月中旬、5月上旬、7月中旬,分别召开小麦中后期重大病虫、夏蝗、早稻重大病虫、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发生趋势会商会,组织农、科、教方面专家全面分析蝗虫和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发生形势,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四)严格信息报送。3—6月实行小麦重大病虫、5—9月实行水稻重大病虫、4—9月实行草地贪夜蛾、6—8月实行蝗虫发生防控信息“一周一报”制度,同时执行新发突发重大病虫害当天即报制度,及时掌握发生防治动态。
(五)加强督查指导。3月中旬至5月中旬、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分别组派工作组,落实分片包干联系督导制度,采取日常联系督导和关键时期现场督导相结合形式,及时调度夏粮、秋粮重大病虫发生和防控进展,督促并协助各地防控措施落实。
附件:1.2021年小麦“两病一虫”防控技术要点
2.2021年水稻“两迁”害虫防控技术要点
3.2021年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要点
4.2021年境内蝗虫防控和境外蝗虫防范技术要点
附件1
2021年小麦“两病一虫”防控技术要点
2021年小麦病虫害防治以条锈病、赤霉病和蚜虫“两病一虫”为主攻对象,抓住关键时机和落实关键措施,切实提高防效,减轻危害损失。
一、小麦条锈病
在全面加强监测基础上,狠抓冬繁区防控压菌源、春季流行区治早治小控危害。西南、汉水流域等病害冬季繁殖区,早春全面落实“带药侦查、发现一点、控制一片”打点保面预防控制措施,压低菌源基数,降低后期大面积流行风险,减轻当地危害损失,减少向黄淮海等小麦主产区传播扩散菌源。黄淮海等病害春季流行区,2月底、3月初开始,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发现,立即组织全面普查,打点保面、严控发病中心,一旦出现流行势头,及时组织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严防大面积流行成灾。防治药剂可选用三唑酮、戊唑醇、氟环唑、己唑醇、丙环唑等。
二、小麦赤霉病
在科学肥水管理、清沟理墒等农业防控措施基础上,切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适期用药。长江流域、江淮、黄淮南部等常发区,全面落实“见花打药”药剂预防措施,如遇连阴雨、长时间结露等适宜病害流行天气,应在第一次用药后5—7天再次施药,进行第二次防治。黄淮北部、华北等偶发区,一旦遇适宜病害发生的气候条件,应抓住小麦扬花期,及时用药预防。二是坚持合理选药。长江中下游、江淮、黄淮局部等已对多菌灵产生抗药性的地区,应选用氰烯菌酯、戊唑醇、丙硫菌唑等药剂及其复配制剂,其他地区也要采取轮换用药等措施,提高防治效果,延缓抗药性产生。农药产品剂型上尽可能选用耐雨水冲刷的超微粉、胶悬剂等。三是坚持科学施药。使用自走式宽幅施药机械、热雾机、机动弥雾机、电动喷雾器、无人机等施药机械,尽量避免使用担架式喷雾机。尽可能选用小孔径喷头喷雾,添加相应的功能助剂,保证适宜的雾滴大小和药液均匀展布性能。热雾机防治,应配合稳定剂使用;无人机尤其是多旋翼无人机作业,应添加沉降剂。
三、小麦蚜虫
在前期加强监测和防治条锈病、赤霉病等兼治基础上,突出抓好小麦穗期蚜虫防治,一旦百穗蚜量达500头,立即组织统防统治,黄淮海等重发区一旦穗期气候条件适宜,蚜虫发生代次增加、繁殖速度加快,呈暴发危害势头时,立即组织应急防治。防治药剂可选用吡虫啉、呋虫胺、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氟啶虫胺腈、高效氯氟氰菊酯、吡蚜酮等。
附件2
2021年水稻“两迁”害虫防控技术要点
水稻“两迁”害虫是跨国界、跨区域迁飞性重大害虫,具有突发性、暴发性等特点,需要开展大区联合监测、实施分区协同治理、推行统防统治和科学用药。
一、开展大区联合监测
根据“两迁”害虫迁飞和发生规律,按照统一的调查方法,开展系统监测和大田普查,全面掌握种群消长和迁飞动态,以及害虫抗药性变化。同时,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控信息平台和信息报送制度,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二、实施分区协同治理
以省(区、市)为单位,实施分区治理、协作联防,在大力推广综合防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关键措施落实。华南双季稻区,是“两迁”害虫境外初始虫源迁入我国的主降区。加大早稻中后期防控力度,降低迁出种群数量,减轻江南和长江流域稻区防控压力。同时做好双季晚稻防控,切实减少产量损失。江南及长江中游单双季稻混栽区,是“两迁”害虫主要危害区。该区域在大力推广综合防控技术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水稻中后期防控,确保水稻生产安全的同时,尽量减少虫源迁出与当地辗转危害,减轻对长江中下游和江淮稻区单季晚稻和当地晚稻的威胁。长江中下游及江淮单季稻区,是“两迁”害虫常年重发区和秋季华南、江南双季晚稻回迁虫源的主要虫源地。加强水稻生长中后期虫情监测,采取“压前控后”技术措施,将“两迁”害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并减少回迁虫源基数,减轻江南和华南双季晚稻的防治压力。西南稻区,南部是稻飞虱境外初始虫源迁入我国的主降区,大部是稻飞虱常年重发区,东部也是稻纵卷叶螟重发区。重点加强大田普查,做好分类指导,推进统防统治,适时开展应急防治,保障当地水稻生产安全,努力减少向江南、长江中下游等稻区外迁虫源基数。黄淮稻区,是“两迁”害虫的偶发区。重点加强水稻生长中后期田间普查,采取达标防治的控制策略,将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阈值以内。
三、科学安全使用农药
稻飞虱坚持“狠治主害前代压基数、防治主害代控危害”的防治策略,稻纵卷叶螟抓住卵孵化初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采取“达标用药”策略。稻飞虱防治可选用三氟苯嘧啶、吡蚜酮、呋虫胺、氟啶虫胺腈、噻虫胺、烯啶虫胺等,稻纵卷叶螟防治可选用甲维盐、阿维菌素、茚虫威、多杀菌素、乙基多杀菌素、氰氟虫腙、短稳杆菌、苏云金杆菌、金龟子绿僵菌、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毒死蜱、丙溴磷等。同时,加强交替、轮换用药指导,避免同一种药剂在不同稻区间或同一稻区内循环、连续使用,有效延缓和治理抗药性。
附件3
2021年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要点
草地贪夜蛾是跨国界、远距离迁飞的重大害虫。按照主攻周年繁殖区、控制迁飞过渡区、保护玉米主产区,强化“三区”联防和“四带”布控,层层阻截诱杀迁飞成虫,治早、治小全面扑杀幼虫,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
一、加强监测预警
按照统一方法,增设测报网点,加密布设高空测报灯、性诱等监测设备,开展大区联合监测,信息实时共享,全面掌握成虫发生动态。以玉米为重点,定点定人定田,加强系统观测和大田普查,掌握产卵数量、幼虫密度、被害株率,明确重点防控区域和关键防控时期,确保不因监测预报不到位贻误最佳防控时机。
二、实施“四带”布控
一是边境防线。在西南华南周年繁殖区加密布设监测防控带,诱杀境外迁入成虫,遏制当地滋生繁殖,减轻危害损失,减少北迁虫源。二是长江防线。在江南江淮迁飞过渡区布设监测防控带,扑杀迁飞过境成虫,控制幼虫危害,压低虫源繁殖基数。三是黄河防线。在黄淮海布设监测防控带,监测和诱杀迁入成虫,加强大田普查,对集中发生区实施统防统治、零星发生区实行点杀点治,保护黄淮海玉米生产安全。四是长城防线。在华北、西北和东北南部布设监测防控带,限制北迁成虫,降低东北和西北发生危害风险。
三、优化技术措施
一是理化诱控。在成虫发生高峰期,采取高空诱虫灯、性诱捕器以及食物诱杀等理化诱控措施,诱杀成虫、干扰交配,减少田间落卵量。二是生物防治。以西南、华南草地贪夜蛾周年繁殖区为重点,采用球孢白僵菌、绿僵菌、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苏云金杆菌等生物制剂早期预防幼虫,保护利用夜蛾黑卵蜂、螟黄赤眼蜂、蠋蝽等天敌,促进可持续治理。三是科学用药。对虫口密度高、集中连片发生区域,抓住幼虫低龄期实施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对分散发生区实施重点挑治和点杀点治。推广应用乙基多杀菌素、茚虫威、甲维盐、虱螨脲、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等,注重农药的交替使用、轮换使用、安全使用,延缓抗药性产生,提高防控效果。
附件4
2021年境内蝗虫防控和境外蝗虫防范技术要点
按照主动预防、内外结合、分类施策、有效处置的总体要求,既要做好国内蝗虫防治,又要严防境外沙漠蝗等入侵,加强监测预警,全面排查蝗灾隐患,突出“一带四区”布防,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
一、境内蝗虫防控
全面排查蝗情隐患,对高密度发生区实施化学应急防治,对中低密度发生区实施生物防治和生态控制。
(一)排查重点区域蝗情隐患。东亚飞蝗以环渤海湾和黄河滩区为重点,西藏飞蝗以雅鲁藏布江、金沙江等河谷为重点,亚洲飞蝗以新疆、黑龙江和吉林等湖库湿地为重点,土蝗以北方农牧交错区为重点,加强系统监测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发生分布情况,确保不因监测不到位出现重大蝗情隐患。
(二)大力推进可持续治理。在飞蝗每平方米0.5头、土蝗每平方米5头以下中低密度发生区,继续推进植被改良、水位调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改造蝗区,尤其是湖库水源区、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绿色农畜产品基地,优先使用蝗虫微孢子虫、绿僵菌、印楝素等生物防治措施,持续将蝗虫控制在低密度水平。
(三)科学实施化学防治。对排查发现的高密度点片发生区,及时选用马拉硫磷、高效氯氰菊酯等化学农药开展防控。对飞蝗发生密度每平方米10头以上、土蝗每平方米30头以上高密度发生区,及时采用飞机、植保无人机或大型施药器械实施应急防治,防止暴发成灾。
二、境外蝗虫防范
按照“御蝗于境外、备战于境内”的防范策略,密切关注境外蝗情动态,加强边境地区蝗情监测,提前储备应急物资,一旦发现迁飞入境,第一时间控制扑灭。
(一)加强边境蝗情监测。在云南、西藏、新疆等境外蝗虫可能迁入区,发挥已布设的29个边境监测点的作用,并酌情增加监测站点,4—8月安排专人观测,关键时期发动群众做好排查,一旦发现蝗情,第一时间报告。
(二)提前储备应急物资。按照应急防治需要,云南、西藏和新疆边境地区,要提前储备马拉硫磷、高效氯氰菊酯等对路防治药剂。适宜飞机作业区域,提前做好航空作业报备。
(三)及时开展应急处置。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现迁入,立即组织查治行动,及时开展应急防治扑灭迁入蝗群,确保入境蝗虫不二次起飞危害。
日期: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