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环节组织抽检食糖、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3类食品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合格率为100%。检测项目见附件。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_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日期: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