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6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饼干、食糖、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溧水区德庄火锅溧水宝塔路万辰加盟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南京市秦淮区马宇果蔬超市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日期: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