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1月初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整治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由物传人”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全市未发生进口冷链食品引发的疫情传播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
11月17日,省委主要领导做出关于加强进口对冷链食品管控的批示后,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分管食品流通、餐饮环节领导和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监管科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向11个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把手传达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集中检查排查,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最大程度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确保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新冠病毒风险,我局印制了2000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管理的通告》(2021第3号),要求各单位进行张贴,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正确消费。
二、加强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设,对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实行统一管理
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印发的《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设工作方案(暂行)》工作分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晋中市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设工作方案(暂行)》,提交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市。同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晋中市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凡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先进总仓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酸检测、集中消杀,严格落实总仓管理制度。
三、全面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切实摸清市场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底数,严防“由物传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
为准确掌握全市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底数,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严防“由物传人”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根据晋中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市场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件,做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库存、进货时间、产品来源、品种、数量底数清楚。自2020年11月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截止2021年01月10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41台次,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48家,排查存量进口冷链食品731.93吨,其中销售环节181.11吨,生产加工环节550.08吨,餐饮环节0.74吨。在排查过程中,对不能提供有效的进货票据、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或虚假证明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封。
四、做好存量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登记,实现存量进口冷链追溯管理
根据市疫情防控办《晋中市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处置工作方案》(市疫情防控办[2020]176号)要求,全面做好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的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做好存量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登记,完善《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统计表》,督促并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产品消杀和核算检测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出具《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处置证明》。依托晋中市冷冻冷藏肉品总仓追溯平台,将食品销售环节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的中文标签、有效的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存量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登记表》、《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统计表》、《进口冷链食品消杀记录表》、核酸检测报告、《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处置证明》等录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进口冷链食品批发、零售单位要将食品安全追溯码,按照一物一码(一件一码)的方式,粘贴在进口冻品外包装上,并在“食品安全追溯程序”上传中文标签和追溯码照片。目前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追溯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未录入追溯系统,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全面掌握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现状,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督导检查组,分两轮对我市11个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要求,确保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及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落到位。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
日期: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