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3类食品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质量指标问题
长丰县杨庙镇淮安大润发超市管理中心沈乃明店销售的、标称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