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49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日向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的同批次淮盐花生(油炸类)。经调查,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共购进抽检所涉批次的淮盐花生(油炸类)20袋(300g/袋),已全部售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该商品生产方: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2020年12月2日,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复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J2020MF0025),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日期: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