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按照“春雷行动2021”之“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子行动部署安排,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集贸销售、餐饮经营、生产加工等各环节开展全面的专项执法检查。
12月24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集贸市场内某水产品销售店正在销售一条“娃娃鱼”。该商家未能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涉嫌违法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娃娃鱼学名大鲵,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该销售店销售的娃娃鱼无人工繁育的专用标识,检查现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该销售店销售娃娃鱼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邛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销售店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该娃娃鱼已经放生。
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天然水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若发现有经营户存在非法销售渔获物的情况,可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
日期:202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