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县世纪华联超市西坪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汾阳市狄遗元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小磨芝麻香油(规格型号:260ml/瓶),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企业: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汾阳市狄遗元味业有限公司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磨芝麻香油共生产45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整改措施:严格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45元,并处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企业:大同县世纪华联超市西坪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小磨芝麻香油30瓶,已销售25瓶,库存5瓶。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云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于行政处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日期: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