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第四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做好标准起草工作。标准起草应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保障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山西药茶”地方特色食品及产业发展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可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严谨、指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确保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计划要求,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及时报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
附件:2020年度第四批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2020年度第四批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oc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日期: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