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康震副部长在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制度试行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020年12月11日)
同志们: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十四五”工作。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合格证制度在全国试行以来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谋划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合格证制度试行的进展和成效
去年12月份,部里下发了试行方案,召开了视频会议,在全国部署启动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近一年来,各地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目前2760个涉农县均开展了试行工作,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35%,已开具合格证2.2亿张,带证上市农产品4670.47万吨。合格证试行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发挥了应有作用:一是完善了监管制度。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推行合格证,建立健全了生产主体名录,将监管重心从后端检测前移到生产过程指导和服务,提升了基层监管的针对性,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的有效抓手,促进了产管衔接和产地与市场的衔接,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二是压实了主体责任。合格证是生产主体的承诺书,要求主体对自己的用药行为负责,说得更广一点就是对自己的种植养殖行为负责,对上市农产品质量负责。通过试行,提高了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了自控自检措施,从而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上半年部省两级均组织开展了带证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9%。三是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合格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带证农产品好卖了,价格也提高了,不仅得到了生产者的认可,也受到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欢迎。前不久,我在四川调研时,生产企业告诉我,用了合格证,西红柿每斤能多卖1毛钱。刚才济宁发言也提到,品牌农产品带证销售,比原来价格总体上提高了10%。
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大的进展,主要是大家上下齐心,真抓实干,探索创新,因地制宜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各地党委政府把合格证试行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强化了组织保障,加大了投入力度。河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产销对接农产品必须附带合格证;内蒙古、安徽、湖南将试行工作写进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浙江、福建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地方法规;山东安排7000余万元专项资金推进合格证制度。
二是分类指导。部里编写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指南》,指导各地就试行范围内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大摸底,全国有18.7万家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已开具使用合格证。20个省份探索将小农户纳入试行范围。8个省份因地制宜,增加茶叶、食用菌等为试行品类。内蒙古建立重点生产主体“一对一”联系机制,派出工作组“全覆盖”调研指导;浙江、福建、山东等11个省份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
三是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目前18个省份建立了省级联合推进机制,此外还有40个地级市印发了两部门试行方案。安徽、湖北、云南等16个省份将合格证试行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河北、贵州、新疆等7个省份建立合格证与项目、展会、认证、品牌评选等挂钩机制。
四是广泛宣传。部里组织线上线下合格证宣讲师资培训,拍摄系列宣传片。全国共举办培训班1.1万场次,培训监管、执法、检测、技术推广人员14万人次,生产经营主体50万人次。江苏向社会公布“江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形象标识及样式。山西开展合格证宣传周活动,营造“自我承诺、合格证让农产品更安全”氛围。
五是强化监管。各地在试行合格证的同时,并没有放松日常监管,相反我们加强了市场监管工作,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和精准性,突出了监管重点。全国共组织带证农产品监督抽查11.8万批次、快速检测331.2万批次,对开证主体开展巡查检查91.4万次,暗查暗访、飞行检查1.3万次。对发现的生产记录不规范、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迅速督促整改落实。
二、深入分析合格证试行存在的问题和机遇
试行就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俗话说“万事开头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项开创性工作,现在试行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相比,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合格证制度设计的目标预期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突出表现在,当前合格证试行工作推进上,存在“三个不平衡”。一是各地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试行工作起步比较晚,有的地方主体名录不全,有的地方宣传培训不到位。有的省试行主体覆盖率高、有的省覆盖率低,高的达到80%,最低的只有4.5%,两者相差了17倍。二是各类生产主体推进不平衡。企业开证覆盖率达到50%,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覆盖率在30%左右。我们分析,主要是大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比较强,合格证开具有基础;中小生产者质量自控能力弱一些,试行进展也慢一些,这也是符合规律的。三是产地和市场推进不平衡。在生产环节,全国各市县都在推进合格证开具;在市场环节,与生产基地联系紧密的销售渠道,例如建有直供直采基地的超市电商、自营品牌农产品销售门店等,带证农产品多一些,但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带证农产品少一些。这些不平衡,反映出在一些地方大家在合格证推进上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市场监管部门没有提出强制性要求,有的认为小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心里不托底,有的认为全社会对合格证认识还不够,很难推进。在试行起步阶段,大家有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但是关键是看主观能动性,有没有决心、有没有信心推进这项工作。所以,我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首先从农业生产端做起,从加强生产主体自控自检做起,用实践来证明合格证制度是一项好制度,用事实来说话。
在看到试行工作存在问题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在有许多有利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从中央部署要求看。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十四五”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要求“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确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抓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广大群众、消费者高品质生活需要。从产业发展现状看。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超过370万家,高素质农民超过1700万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明显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增加。这些都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有信心有条件让农产品产得更加安全优质。从现实监管需求看。当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体制,迫切需要建立贯通产业链、打通上下游、协调产地和市场的全程监管机制,特别是中央一直强调要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合格证作为农产品生产者自主开具的质量合格证明,附有农产品产地、生产者、质量安全等信息,并随农产品一同流通,是衔接产地和市场的有效抓手。发展到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到了必须要大力推进合格证制度的新阶段。从已有工作基础看。各地在合格证制度试行中积极探索,形成了良好氛围。有的推行“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合作社+农户”的试行方式;有的将合格证制度与信息化、产业扶贫、农业保险等工作捆绑推进,拓展了合格证应用场景;有的打造了标杆企业,由他们带动种养殖户,落实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和规范开证。今天上午现场考察时,我们也看到常州村级服务点配备快检设备和终端机,帮助小农户把控质量、规范开证。这些都为合格证试行趟出了新路子。
加快试行合格证制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更要看到机遇。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沿着正确的方向,采取积极的措施,不畏惧、不退缩、不懈怠,就一定能够战胜各种困难,解决各种问题,推动合格证制度行稳而致远。
三、以更大力度推进合格证全面试行工作
对合格证试行,部里已经是第三次召开全国会专题部署和推进(前两次分别是去年4月份浙江黄岩合格证座谈会和12月份视频部署会),充分说明部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一抓到底的决心。现在关键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步步压茬推进,下狠劲、使长劲,出实招、求实效,以更大力度扎实推进全面试行工作。
第一,推进合格证要“念真经”,全面准确把握合格证的核心要义。合格证制度,是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殖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等各环节串联集成起来。合格证的目的是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让生产者从“产出来”一侧发力,主动担起责任自我把关。前提是自控自检,就是生产者在种养殖过程中,要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对上市农产品,有条件的要开展自检,没条件的可以委托检测,监管部门也要跟进抽检,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核心是自我承诺,承诺主体是生产者,承诺内容集中在3点:第一是没有使用禁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第二是遵守了安全用药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第三是保证合格证的信息是真实的、对承诺内容是负责的。对合格证的内涵,我们要统筹理解,准确把握,不能把合格证的“经”念歪了。
在合格证推进过程中,有一个关系需要把握,就是追溯和合格证的关系。现在很多地方搞追溯平台建设,有的既在抓追溯、又在推合格证,有的还叫追溯合格证,所以有的地方自然而然就把两者融合抓起来了,这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我理解,两者都可以解决农产品来源问题、身份问题,但是又有区分。合格证针对种养殖生产主体,目标是压实主体责任,重点强调的是“三个承诺”,是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便于推广,因附带了主体信息有一定的溯源功能。而追溯需要有一定信息化条件,是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全链条的。两者要求不同,关注环节不同,侧重点也不同,但是两者是可以统一的,是可以融合发展的。所以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两项工作一起推,有机结合起来一起抓。
第二,推进合格证要保证“含金量”,在加强生产者自控自检上下功夫。这是核心,是本质的要求。如何让带证上市的农产品“真合格”,是合格证制度推行的要害所在、关键所在,也决定了合格证的成色和“含金量”。我们不是简简单单的、歪曲理解的靠“一张纸”保安全,而靠的是合格证背后的自控自检,所以一定要在自控自检上下功夫,不能为了推而推。要加强生产过程管控。部里已下发《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指导生产主体通过生产过程的管控,进行标准化生产。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生产实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提高操作性。凡是在推行合格证的地方,一定要同时推行标准化生产。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放张贴至辖区内每个生产主体,指导其落实质量控制要求。要向中小生产者倾斜。重点关注中小生产者在开具合格证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和指导他们合理选购投入品、按要求用药、完善生产记录等,让他们有信心有条件开具合格证。要避免农户随意开具合格证。农户必须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了如指掌,才能开证,随便写一个是不负责任的。合格证试行要稳扎稳打,数量服从质量,坚决杜绝瞎开、乱开情况的发生。
第三,推进合格证要打好“组合拳”,监管监测等其他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现在各地都在大力推合格证,但不要想着依靠一张合格证包打天下,好像合格证一出,其他监管手段就可以松一松、放一放,这是坚决不行的。相反,监测、监管、执法等手段一个不能少,一律不能弱化。实施合格证制度不是放松了监管,监管反而要更加严格。合格证的推行可以使我们的监管更有效,更能突出重点,更能坚持问题导向,不仅要监管质量安全,还要监管合格证的真实性。要进一步完善主体名录,部里对试行的品类和主体有基本要求,各地要对照试行方案,确保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全覆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试行主体和品种进行扩充。要强化监测抽检。在产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锁定,查处整改;在市场开展风险监测,摸清带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强巡查检查。下发检查要点,健全检查制度,乡镇监管检测队伍和村级协管员要对照主体名录和要点,加强对开证主体的巡查检查,动态更新检查记录。
第四,推进合格证要画好“同心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合格证推行过程中,部里除了做一些基本要求,更多是鼓励地方去探索。各地要多渠道发力、多要素推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要坚持示范带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带动一个行业、一类产品、一片地区规范开具合格证。要加强信息化推动。现在有的地方在追溯平台上加载了合格证开具模块,有的地方运用微信小程序、APP、智能一体机等手段,大大方便了电子合格证的开具。各地要大胆尝试,将信息化与便捷化结合起来,提高开证收证查证效率,提升合格证公信力。要注重市场驱动。合格证在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的宣传引导,但随着全面铺开,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产销对接、价格增值等提升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上下游一定要配合好、衔接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加强合格证索取查看工作。
第五,推进合格证要提升“软环境”,为全面试行创造有利条件。当前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动合格证试行,但还有部分生产主体对合格证的作用和意义不了解,市场和消费者对合格证认知不够,在农产品经营流通环节还没有形成查证验证的氛围。针对这种情况,要加大合格证宣传力度。部里要做好顶层设计,谋划开展全国性的宣传活动,指导地方加强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合格证知识,增强合格证意识,特别是要让消费者知晓并主动查看合格证,推动形成生产者主动开具、消费者主动查看的机制。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试行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走在前面,但是这项工作不能关着门“单打独斗”。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合格证制度列入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农业农村改革任务。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合格证开具使用与索取查看联动机制,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要争取推动合格证制度入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第二轮征求意见已结束,司法部近期将安排部务会进行审议。目前的修订草案中,合格证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创设纳入法律。司法部认为这是此次修订的一个亮点,下一步将开展专题调研,涉及到的省份要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同时,司法部正在牵头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对合格证的入市查验做出了相应要求。要加强试行工作调度。今年疫情期间,部里建立了合格证开具情况周调度机制。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这项工作也改为了月调度。这是从总体上掌握合格证推进情况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在脱贫攻坚收官之际、全面小康实现之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必须要上一个新台阶,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元旦、春节是消费旺季,也是最敏感的时期,各方面关注度非常高,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防死守,管住管好,持续巩固“利剑”行动取得的成果,越是到年底越不能放松,要用好随机抽检、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等手段,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加密抽检频次,强化执法追责,实施精准打击,防范和化解好各类突出风险隐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决不能在小康之年出现系统性的质量安全事件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二是开展好“国家农安县提升月”活动。部里已经组织开展国家农安县交叉检查,正在完善创建考核机制,近期将确定第三批创建试点县(市)。各省要以“提升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农安县宣传力度。指导国家农安县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牌、在生产基地张贴禁限用药物目录,持续开展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保证农安县创建质量不滑坡,牌子立得住叫得响。三是要配合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随着春节临近,农村食品市场将供需两旺,容易滋生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责和体系优势,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作为农村综合治理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要结合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案件司法解释,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
另外,要谋划好“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地要结合对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研究、抓紧谋划“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规划编制工作,争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的支持。特别是要探索监管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用科技赋能智慧监管。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全过程,把包括合格证试行在内的各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安全屏障。
日期: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