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市监规〔2020〕13号).pdf
日期: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