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场景,发生在执法人员对一家羊奶粉店的检查过程中。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在乐兴南路一家旅行社门店里有老年人聚集,疑似在推销保健品。
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门店进行检查,并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执法人员发现该门店门头为一家旅行社,同时取得了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正在销售奶粉、普通预包装食品、日用品等。店内负责人表示当天刚开业,为了增加人气,组织了送日历的活动,来的都是旅行社的老顾客,执法人员一到,人都散了,生意也没法做了。
执法人员在货架上发现一款名为“羊初乳肽益生菌固体饮料”的食品标签正面标有“美国加州益生菌研究所研发”,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店负责人出具该标签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应供货商证照、进货单据和检验报告,该负责人表示要联系厂家才能提供。
鉴于此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商品采取了临时下架封存的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条链接
《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临近年末,各类违法违规的推销活动越来越多,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千万不可相信店员的口头说辞,要看清食品的外包装标签,区分固体饮料、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的差别,固体饮料不能宣称有保健功效,保健食品更不能代替药品,不得宣称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也不能代替食品。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否则会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严重后果!
日期: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