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兼坚果制品、食糖、蜂产品、罐头、调味品、乳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等20类食品1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哈密市伊州区金色果便民直销店销售的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阿拉尔市马志军饭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阿拉尔市阿旦回民大盘鸡桃源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xlsx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12月16日
日期: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