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推动肉及肉制品质量提升。近日,衡水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围绕肉及肉制品加工、储藏、销售环节对辖区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查。
在加工环节,滨湖分局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相关单位采购生猪产品时是否认真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并详细了解加工单位在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车间的卫生条件、设备清洁维护、工器具清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冷藏环节,执法人员重点查看采购验收是否完整,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控制肉制品冷冻冷藏温度,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是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严格做好追溯管理工作。
在销售环节,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经营场所是否整洁卫生符合标准,肉类放置是否规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齐全,是否严格做好追溯管理工作,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台账,是否经营过期变质肉品。
下一步,滨湖新区分局将持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发掘案源,严厉查处肉制品生产违法案件。通过开展持续的整治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