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山东聊城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创新探索在全市“聊·胜一筹!”品牌企业、生产基地、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数量及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目前全市353名农业首席质量官持证上岗,取得了预期效果,有力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聊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向好,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但在抽检过程中,仍发现个别农产品存在农残超标现象。聊城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调研走访,查找问题,发现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生产主体的责任压得还不够实,市县虽有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镇街设有农安办,村级也设立了信息员,但农产品生产规模主体却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另一方面,有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足,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农业标准化规程、农残自检制度落实不到位。同时,生产主体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其在精力、专业和时间上投入不够。
为解决以上问题,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试点示范,针对性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通过落实该制度让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投入品购置、标准化规程操作、出厂检测,形成科学规范化的管理流程,以过程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制定规章制度。为扎实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2019年4月,聊城市印发了《聊城市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聊城市农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全市优先选30个基地试点试行。所有试点单位均设立了农业首席质量官工作室,配备了电脑、速测仪等办公设备,制作了《农业首席质量官简介》,起草了《工作流程图》和《安全工作职责》,全部挂牌上墙,同时建立了农业首席质量官工作档案。
二是构建工作体系。2019年9月,在总结试点试行经验基础上,聊城市探索建立了企业授权制(由各农业首席质量官农业生产企业授权,明确农业首席质量官的权利和责任)、首席质量官承诺制(由各农业首席质量官承诺担负的职责及达到的工作标准)、投入品监管制(由各农业首席质量官对企业购买、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进行严格把关)、标准化规程制(由各首席质量官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自检机制(未经检测、未经农业首席质量官把关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场),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体系建设。
三是组织学习培训。自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以来,每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均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对首席质量官进行业务系统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业投入品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上市前农产品自检、应急处置和引导等多个方面。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培训合格后,农业农村部门为农业首席质量官颁发证书,并接受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可实现监管部门与源头企业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市级培训农业首席质量官共计353名。
三、进一步加大试行推广力度
由于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目前是首创,尚无成功经验可借鉴,在推行过程中一些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对农业首席质量官的监管和约束机制,还需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一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总结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经验做法,细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上市前自检、全程追溯等机制,逐步扩大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奖补机制。研究制定农业首席质量官奖补机制,对农业首席质量官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将优秀农业首席质量官纳入评选“乡村之星”等荣誉称号。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培训落实。市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或组织开展外出观摩培训。县级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农业首席质量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加强工作考核。把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列入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农业首席质量官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切实抓好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
日期: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