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事关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事关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工作部署,坚持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对侵权假冒始终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现公布第十六批典型案件:
沧州市运河区大霖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0年6月,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沧州市运河区大霖烟酒店开展调查。现场查扣“剑南春”、“泸州老窖”、“洋河”系列、“十里香”、“茅台”等白酒458瓶。上述白酒经鉴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全部侵权商品,并对该烟酒店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江小白”品牌权益系列案
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线索,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部分企业开展调查。经查,保定中德酿酒有限公司、保定三军酿酒厂、保定京州白酒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侵犯“江小白”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上述3家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日期: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