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协作,凝聚执法合力,近日,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十省(市)共同签署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沿江十省市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以期彻底斩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
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落实,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做到认识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打赢。
二要做到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联系与协作,及时做好执法协作机制部署落实。
三要做到宣传到位,适时联合开展曝光典型案例、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展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摒弃食用、消费野生江鲜、湖鲜等相关菜品的习惯。
四要做到指导到位,及时部署开展相关领域专项行动,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具体而言,一要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加大对平台内销售“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长江鲜”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测力度。二要强化广告监管协作,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三要强化登记准入监管协作,建立沿江十省市限用、禁用市场主体名称字号名录,对现有市场主体名称字号违反禁渔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整改和清理。四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协作,以及对重点交易场所、餐饮单位的监管协作。对涉嫌违法行为线索,不仅要及时通报,更要联合查处,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不属于本辖区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主动配合做好涉案物品及相关材料的移送工作;建立协办协查机制,尤其是电商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和平台内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协作,共同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实现上下游产业全链条查处、线上线下全覆盖查处,及时、有效地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执法互认机制,原则上互相认可,亦可互相援用,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在行动时机、行动方式、工作程序上尽量保持一致;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定期互相通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信息,商讨联合查处大要案件的措施和意见,研究执法协作的重大事项;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共同宣传沿江十省市执法协作的重大行动、重大创新举措以及亮点工作,积极倡导公众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鄱阳湖野生渔获物。
日期: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