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四个最严”要求,共查办食品领域违法案件1413件,罚没款911.857万元,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2起,移送公安47起,位居全省前列。1起入选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十佳案例,2起案件列入全省“亮剑2020”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典型案例、1起案件列入总局近日发布的食品安全领域的挂牌督办案件(全国9个,浙江省唯一入选)。
一是全力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组织开展“亮剑2020”食品安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专项已立案560件,结案510件,罚没款293.61万元。其中,嵊州市查处羲源南鹿发展有限公司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和诸暨市查处点点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店口圣宝婴童日用品店蛋白固体饮料虚假宣传案入选全省“亮剑2020”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二是全面加强行刑衔接,提升成效。充分发挥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刑的47起食品案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其中,涉及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类42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类5起。本次入选总局督办案件的潘威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及浙江、河南、广西、天津、山东等地,受害人达数百人。通过实施行刑衔接,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7人,现已由检察院起诉至法院16人,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三是全链实施监督抽检,防控源头。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抽检18054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581批次。同时,严格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溯源力度,做好闭环处理。
日期: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