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2020年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曾在2019年公开征求意见,食品伙伴网将2019年征求意见稿与2020年的正式公告进行了比对,我们分为五篇,分别对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公告内容进行比对,本篇将介绍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比对情况。
破壁灵芝孢子粉
首先,2020年公告中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的用量范围、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功效等方面与2019年征求意见稿相比均未发生变化。
两版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原料技术要求,具体如下(注:红色标注为新增,蓝色标注为删减,绿色为修改)。
01
扩大破壁灵芝孢子粉原料来源
在多孔菌科真菌赤芝来源的基础上,2020年公告新增了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松杉灵芝(Ganoderma tsugae)来源制得的破壁灵芝孢子粉。
02
补充感官指标中对于状态的表述
2020年公告在2019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对状态还增加“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的表述。
03
更新完善鉴别项
2020年公告要求除菌丝、淀粉粒等异物外,还不得检出子实体。显微鉴别描述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04
调整部分理化指标
2020年公告相较2019年征求意见稿,过氧化值(以灵芝孢子油计)上限值由0.25g/100g下调至0.20g/100g。
05
部分微生物指标表述更加严谨
2020年公告对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项目指标明确是其上限值。
06
增加新的产品剂型
2020年公告在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基础上还增加了粉剂的新剂型。
以上是食品伙伴网对于破壁灵芝孢子粉保健食品原料的变化比对情况,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原料的对比详情,我们将在下一篇进行介绍,欢迎关注!
相关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辅酶Q10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破壁灵芝孢子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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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