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辅酶Q10》.docx
2.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破壁灵芝孢子粉》.docx
3.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螺旋藻》.docx
4.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鱼油》.docx
5.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褪黑素》.docx
市场监管总局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2020年11月23日
日期: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