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或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政府出台相关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11月以来,山东、天津、福建、广东、甘肃、山西等多地相继报出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此外,11月,海关部门也在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印度、厄瓜多尔等多个国家的多家境外企业输华冷链食品或其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针对海关和各地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以防新冠病毒的蔓延传播。
11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研发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时对接各地追溯系统,快速确定产品流通路径和影响范围,提升排查处置效率,为疫情防控争取主动。部署各地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推动北京、浙江、广东等10个省份建立省级追溯平台,实现与总局平台的数据对接,覆盖三文鱼、冻虾、牛肉等重点品类。会同海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数据对接机制,努力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11月1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明确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和消毒要求、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及应急处置要求。
11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建立和完善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和企业级平台组成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重点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阳性通报后,应当立即利用省级平台对同批次食品的流向进行溯源倒查和精准定位。
此外,北京、上海等多地政府也制定相关规定,来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11月1日起,“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已正式运行,北京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全面实行“码上”追溯管理。
11月15日,上海发布《关于对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中转查验的通知》,要求凡是进入上海市储存、加工、销售的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11月16日零时起,启动“中转查验库”,对从上海口岸入关,在本市仓储、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的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除已由海关检测和消杀的可以直接放行外,必须统一进入企业中转查验库或公共中转查验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检测结果阴性后,才能放行进入下一环节生产经营单位,环环衔接,全链条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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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 号)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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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92号)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冷链食品管理与冬季食品安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实录全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
网红辛巴在直播间带货燕窝被质疑为糖水事件引热议
11月,快手头部带货达人辛巴直播间售卖一款茗挚品牌的燕窝产品被质疑为糖水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尤其其与职业打假人王海之间的对峙更是将事件推向了风口浪尖,事件一波三折,不断反转。
10月25日,辛巴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时向粉丝推荐了一款茗挚品牌的燕窝产品。11月初,有网友质疑称,辛巴旗下主播“时大漂亮”的直播间内售卖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全是糖水。
11月6日,针对网友爆料,辛巴在直播间回应称,燕窝没有问题,并现场打开燕窝进行固形物含量证实。辛巴同时表示,这是恶意诋毁和敲诈,将走法律程序以正视听。燕窝品牌所属公司也发布律师声明称,此次发出的商品均为合格正品,已经合规合法通过各项环节的质检流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的一纸报告,又将“糖水燕窝”事件推上高潮。
11月14日,职业打假人王海通过其微博称,辛巴直播间所售的燕窝是风味饮料不是燕窝。11月19日,王海又晒出辛巴所售的茗挚燕窝(100克)的检测报告,并表示“经过检测,@辛选官方微博 @辛有志xyz当燕窝忽悠粉丝的风味饮料就是糖水。据检测结果,该产品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王海称,该糖水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检测结果唾液酸含量高达万分之一点四,而市场上每100g含量的唾液酸售价是500元,0.014g价值也只有7分钱左右,加上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块钱。
11月20日上午,辛选官方微博对此发出回应声明称,在王海提供的检测报告里也显示该产品是“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如果消费者对于这款产品有任何不满,可以向“茗挚”天猫旗舰店申请退货退款。
随后事件再次出现反转,11月27日,辛巴在微博回应称,“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在辛选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辛选直播间将召回全部售出产品,并退一赔三。
针对近期网络直播带货频繁翻车,11月13日,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开展安全评估,并向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将用户评价和投诉举报、平台处理、监管部门通报等信息作为信用评价指标,根据信用情况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并对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情况进行公示。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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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有新调整 涉及食品补充剂或膳食补充剂的制品等
11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公告〔2020〕118号),对《税则注释》进行了修订。新修订内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本次《税则注释》的修订就是在2017版《税则注释》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共涉及14个章节、19个品目。通过对章总注释、品目注释以及附表的修改,对相关商品的归类予以明确。
其中,进一步明确食品补充剂或膳食补充剂制品的归类。此次对品目21. 06中有关食品补充剂的注释条文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食品补充剂或膳食补充剂的制品(含有或主要含有一种或多种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浓缩物、提取物、分离物或类似的食物成分、以及其人工合成物质,用于日常膳食的补充,不论是否含有甜味剂、着色剂、香料、芳香物质、载体、填充剂、稳定剂或其他改善性状的添加剂)应归入该品目。
还明确了“经热处理但未烹意”的软体动物的归类。此次修订,在第三章总注释增加了“仅经过在运输或冷冻之前为打开外壳或使其保持稳定的烫洗或其他类型的瞬时热处理(但并不致其烹煮)的软体动物,仍归入本章”的内容,明确该类商品应归入第三章。与此呼应,在第十六章总注释同时增加了“仅经过在运输或冷冻之前为打开外壳或使其保持稳定的烫洗或其他类型的瞬时热处理(但并不致其烹煮)的软体动物(品目03. 07) 除外”的内容,明确该类商品不归入第十六章。
相关报道: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公告〔2020〕118号)
12月起《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有新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1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及配套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释义(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人群食用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称,同时,鉴于原卫生部已不再受理审批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保健功能,原有的促进泌乳功能、改善生长发育功能、改善皮肤油份功能与现有《办法》规定的保健功能定位不符,上述功能不再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对于其他已批准的尚未建议纳入《目录》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按照《办法》及后续配套的监管要求纳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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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保健功能将要发生哪些变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消毒剂残留检测等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凉拌菜中1,2-丙二醇和1,3-丙二醇的测定》等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有关规定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发布了《凉拌菜中1,2-丙二醇和1,3-丙二醇的测定》、《畜肉及内脏中异丙嗪的测定》、《水果、蔬菜中丁醚脲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消毒剂残留检测》、《蘑菇中α-鹅膏毒肽等6种蘑菇毒素的测定》、《小麦粉中间苯二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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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凉拌菜中1,2-丙二醇和1,3-丙二醇的测定》等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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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曲红、柠檬酸等6种“三新食品”通过审查
11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红曲红、柠檬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聚乙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通过审查。
相关报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红曲红、柠檬酸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8号)
蛋白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11月12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蛋白酶、番茄红、可得然胶、丁烷、磷酸(湿法)这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
相关报道: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征求蛋白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蛋白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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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