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2020年10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0年10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见附件1、附件2,附件所列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的公告
为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现予发布,自26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公开征求《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开征求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跟踪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农(农药)〔2020〕9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4-滴二甲胺盐等7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跟踪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农业农村部)
2、食品安全·曝光台
贺州首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开庭——小食店主汤水放“药”被公诉
2020年11月24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和陈某(另案处理)系夫妻关系,两人共同经营信都镇一小食店。自2020年一月中旬开始,林某从网上获取信息得知复方甘草片可以让汤料提鲜和味道香甜,并且得知复方甘草片含有类似罂粟壳的有毒物质,为了提高其经营的小食店的生意和米粉销售量,林某便在小食店的清汤和辣椒汤中加入复方甘草片,将该部分汤水和米粉一同销售给客人食用。(八步法院微信号)
点评: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复方甘草片系处方药,其含有可待因和吗啡成分,长期食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造成隐癖,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被告林某为获取经济利益,私自购买并在其经营的小食店的清汤和辣椒汤中加入复方甘草片销售给客人食用,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申请法院判令:1.被告林某在本市电视台或《贺州日报》上公开向食用过其用复方甘草片制作的食品的众多消费者赔礼道歉;2.被告林某向食用过其用复方甘草片制作的食品的众多消费者共同支付价款十倍共计20余万元的赔偿金。
河南永城法院强力维护食品安全 判处黑心商人罚金两千万
近日永城法院审结武某等17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一案,2016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武某、王某分别向鹿某朋、谢某、谢某芳、关某、刘某平等共计27人(部分犯罪人另案处理)购买从印度、巴西、巴拉圭走私进口的牛肉类产品,共计6481665元,除价值 98343元的牛肉类产品尚未销售外,其余部分(价值6383322元)被其直接或加工成熟食后在永城境内进行销售;另有658件经鉴定属国家为防控疫病禁止销售的牛肉类产品被查扣。(永城法院微信号)
点评:对主要犯罪人武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0万元,其他16人分别判处四年三个月到拘役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580万元到2万元不等罚金,累计判处罚金2100余万元,有效惩处了食品安全类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案说法 | 用禁药给牛蛙治病,结果都被判实刑
近日,永定法院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7年7月份开始,卢某、杨某合伙在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某村养殖牛蛙,并聘请庄某当养殖场工人。2018年5月份以来,针对生病的牛蛙,杨某多次指导卢某、庄某在喂养牛蛙的饲料中放入国家禁用兽药氯霉素及人用药。(永定法院微信号)
点评:卢某、杨某、庄某在牛蛙养殖期间添加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食品动物禁用药品氯霉素及人用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0年11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一审审理了被告人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2017年9月起,被告人程某某在位于西安市某街镇开办食品加工厂,生产粉皮、凉粉并对外销售。为了使其生产的粉皮、凉粉等食品长时间保持固态,被告人程某某在制作过程中过量添加白矾。为逃避市场监管,被告人程某某将未添加白矾的凉粉、粉皮送检并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2020年5月18日,侦查人员在食品加工厂内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凉粉139盒、粉皮134袋。(西安中院微信号)
点评:被告人程某某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程某某向法庭做了最后陈述。
【以案释法】从经营霉变食品被处罚谈提升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020年2月16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管理所接群众举报,称城南辖区某超市(以下称当事人)涉嫌销售霉变的腊鸭腿,并将相关视频、购物小票和霉变的腊鸭腿(3个,重量0.656kg)提供给该所。接举报后,该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腊鸭腿已经下架,经执法人员检查,未发现霉变的腊鸭腿。随后,执法人员约谈当事人,当事人对涉嫌销售霉变腊鸭腿的事实表示认可。对当事人涉嫌经营霉变食品的行为,裕安区局于2020年2月16日立案调查。(裕安市场监督微信号)
点评:本案中,当事人在购进涉案商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工作,未按照要求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导致出现将霉变食品上架销售的严重后果。虽然当事人销售的食品仅有3个发生霉变,且未被消费者食用,未造成危害后果,但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实际经营期限不足一个月,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采取了自查下架涉案商品的行为,且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首次违法,区局综合考量对当事人作出了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馒头添加甜蜜素?不行!
近期,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早餐店内的包子、馒头进行监督检验,其中有2家早餐店内的馒头因检测出甜蜜素项目而判定为不合格。(青田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生产经营违规添加甜蜜素的馒头产品,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所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已将该案件移送至青田县公安局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健功能将要发生哪些变化?
2020年1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4项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及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此前,在2019年3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对调整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进行公开征求意见,食品伙伴网整理了现行保健食品功能、2019年征求意见稿以及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比对。(食品伙伴网)
点评:自2003版《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废止后,由于新产品没有检测依据,保健食品新品开发工作一度停滞,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展开修订,2020年10月总局发布关于《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的公告,相信在不久之后功能评价方法也会落地实施,保健食品市场将迎来积极的发展。
今年我国多地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
野生蘑菇味美鲜香,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但是,每年一到夏秋季进入野生蘑菇的茂盛生长期,毒蘑菇中毒事件便时有发生。11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宁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据今年食物中毒监测数据,截至目前,今年有将近8000人因误食毒蘑菇引起中毒,导致74人死亡。(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大家,不要轻信个人“经验”和民间方法来鉴别毒蘑菇,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如发生食用毒蘑菇中毒,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处理,并立即送医救治。
网络销售自制食品不可任性,这家餐饮店被罚了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林先生举报,称其在淘宝某餐饮店购买的一袋自制食饼筒皮无任何标签标识,并提供了产品照片。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立即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该餐饮店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其主体业态并无“网络经营”标注。并在店内操作间发现一台电炉,一个抽真空机和一袋已真空包装的食饼筒皮,包装上贴有标签(标有品名、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500g/袋等内容)。当事人称,淘宝店铺接单后,当天会在店内制作食饼筒皮,冷却后进行真空包装并加贴标签,自产品上架至案发共成交6笔售出11袋,对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无异议。(路桥市场监管微信号)
点评: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未经变更登记从事网络销售的行为给予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处5000元罚款。
当心!你爱喝的牛肉汤,有可能加了“料”!
近日,安徽固镇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查明,2020年8月2日至同年8月6日,被告人刘某在其经营的牛肉汤的料包内放入29颗罂粟后,将料包放入牛肉汤内,加工出售给前来消费的顾客。(固镇法院微信号)
点评:被告人刘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超声波捕鱼四千斤,获刑一年多,赔偿四十万
2018年3月1日至6月21日间,夏某某、屠某某与俞某经事先合谋,由夏某某、屠某某时分时合在长江太仓水域使用超声波仪器、电拖网等禁用的电捕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后售卖给俞某,俞某收购后进一步加价销售,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其中,夏某某单独捕获鮰鱼、鲈鱼等渔获物271公斤,屠某某单独捕获鮰鱼、鲢鱼等渔获物518公斤,二被告人共同捕获鮰鱼、鲢鱼等渔获物682公斤,夏某某涉案渔获物的价值计人民币80015元,屠某某涉案价值人民币35799元,俞某收购上述渔获物1471公斤,涉案价值人民币92666元。(江阴市人民法院微信号)
点评:这起案件是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自2019年7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审理的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最大、涉案金额最高的刑事案件,本案的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的决心。
网红辛巴带货的燕窝都是糖水?到底要不要买燕窝?
近日,职业打假人王海与网红辛巴的对峙让燕窝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先是网红辛巴在直播间售卖“燕窝”,有消费者质疑售卖的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是糖水而非燕窝。随后,辛巴和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展示了产品的检测报告并进行现场试验来证实产品没有问题。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晒出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并表示,“经过检测,@辛选官方微博 @辛有志xyz 当燕窝忽悠粉丝的风味饮料就是糖水。据检测结果,该产品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而辛巴则发声明回应,王海先生提供的质检报告中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阮光锋营养师微信号)
点评:唾液酸(sialic acid)也叫燕窝酸,是燕窝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物质。燕窝中的唾液酸的确比较多,从目前的一些检测数据来看,可达到燕窝干物质重量的 3%~15%。所以,吃燕窝的确可以获得唾液酸。但是,靠吃燕窝来补充唾液酸,从营养角度,性价比太低,也没有作用。按照王海检测发现的唾液酸,按照特级燕窝至少10%的燕窝酸含量,达到检测结果的74毫克公斤,一升该产品只需要0.74克干燕窝,也几乎可以忽略了。
消费者关心哪些食品安全问题?数读“嘴”边的那些事儿
“民以食为天”,消费者比较关心哪些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举办的“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消费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会上发布的《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受访者最希望了解食品消费常识和辨别知识,最希望食品企业严格出厂检测、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同时希望提高食品行业准入资格,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新华网)
点评:报告显示,2020年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抽检结果、禁食野生动物、冷链食品风险、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自制食品问题、野生食品中毒、代糖代餐食品谎言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等八个方面。
雀巢同意向Food Wise有限公司出售银鹭花生牛奶和八宝粥业务
雀巢公司10月25日宣布同意向Food Wise有限公司出售银鹭花生奶和银鹭罐装八宝粥在华业务。该交易包括银鹭食品集团位于福建、安徽、湖北、山东和四川的五家企业的全部股权。银鹭品牌在2019年的销售额为7亿瑞士法郎。交易双方同意对此次交易的财务条款不予以披露。(雀巢集团)
点评:作为交易的一部分,雀巢将保留其雀巢咖啡即饮咖啡业务,并在大中华区大部分区域进行分销。银鹭将继续为雀巢加工生产雀巢咖啡即饮咖啡产品,并在中国一些省份分销该产品。银鹭并将继续在雀巢的许可下生产和销售雀巢茶萃产品。
啥?“本地热汽土猪肉”“本地山黄鸡”“不卖隔夜肉”全都是套路!
10月14日,慈溪崇寿所执法人员对辖区超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商家在猪肉柜台上张贴“本地热汽土猪肉”宣传字样纸张,宣称在售的猪肉为本地热汽土猪肉,以此来招揽顾客。无独有偶,崇寿所还查处了另外两起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一起为商家对其在售的肉鸡价格标示牌上标示“本地老鸡、本地山黄鸡”,但当事人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显示该鸡进货地为安徽省。另一起为商家在猪肉售卖区宣传图板上宣传不卖隔夜肉,但商家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在卖的猪肉实为昨天的猪肉,宣传与事实不相符合。(慈溪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号)
点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同时,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向商家咨询清楚所购商品或服务,避免引人误解而引起消费纠纷。
以代购为名现货销售无明确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 应承担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责任
2019年7月6日,王某通过淘宝网在B公司经营的店铺内购买了“现货日本宝丽POLA镁白丸18新版全身美肤祛淡痘印180粒90天量”(以下简称涉案产品)4份。王某提交的该笔交易订单信息及物流信息均显示,其购买涉案产品当天,B公司即从浙江衢州发货。B公司提交的店铺公告显示,涉案产品均系从日本采购而来,系国内现货。王某提交的产品照片显示,涉案产品外包装均为日文标识,并无中文标签。王某认为,B公司所售产品为进口食品,未进行中文说明,且生产地区为核污染地区,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B公司全额返还购物款并十倍赔偿。(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号)
点评:上海一中院认为,根据涉案产品的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和店铺公告,涉案产品系国内现货,而非根据王某指示要求另行代为购买后发货,双方之间交易更符合买卖合同关系之本质,而非委托代购关系。在案并无证据显示涉案产品系经正规进口渠道进口、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加贴有中文标签,且B公司亦未提供相应采购凭证。因此,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明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于不安全食品。B公司对于涉案食品存在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之情形属于明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应承担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上海一中院据此改判B公司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款44,800元。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澳大利亚修订进口食品控制命令
2020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发布F2020C01044号公告,即新版《进口食品控制命令》。(食品伙伴网)
点评:命令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高风险食品的分类与识别、对于高风险食品的进口证书要求等,附件中同时列出了进口高风险食品的清单,具体包括牛肉及其产品、容易滋生李斯特菌的冷链乳制品、贝类及即食贝肉产品、部分鱼类、花生和开心果类产品等。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硅胶制品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0年11月23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硅胶制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冷冻烤鸭和陶瓷杯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0年11月25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冷冻烤鸭和陶瓷杯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10月我国食品违反澳大利亚进口食品控制法情况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更新10月份进口食品违规情况,通报我国多批次产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11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11月27日更新)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20年第47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0年第47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2例。(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2.国际食品
日本福冈县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
11月25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消息称,日本福冈县出现了日本国内2020年度第9例高致病性禽流感。(食品伙伴网)
点评: 基于农林水产大臣的指示,有关部门将对该养殖场饲养的家禽(约9.4万只肉食鸡)进行扑杀和填埋。为防止感染扩大,福冈县将涉事养鸡场方圆3公里区域设定为限制移动区域;将方圆3至10公里区域设定为限制搬出区域;同时将对该养殖场周边进行消毒,在主要道路上设置相应的消毒点。
西班牙如何建议婴幼儿避免亚硝酸盐风险?
2020年10月27日,西班牙综合欧盟结论,西班牙儿科学会(AEP)建议和当地饮食习惯发布西班牙《婴幼儿叶类蔬菜摄入量建议》,以避免硝酸盐可能带来的风险。食品伙伴网通过研究分析,从法规监管,机构建议,研究历程的角度,为大家介绍西班牙是如何建议婴幼儿避免亚硝酸盐风险的。(食品伙伴网)
点评:通过比对可以发现,尽管西班牙是欧盟成员国,所发布的建议与欧盟却略有不同,食品伙伴网认为,在食品进出口欧盟过程中不仅应了解欧盟法规,还需充分了解目标国当地特点和情况,熟悉当地法规。
马来西亚食品营养标签的一般规定
马来西亚《食品条例》于1985年发布并实施,共有十章及对应的30个附录,内容涵盖了产品标准及标签、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农兽残限量标准、包装、储运等各个方面。2003年马来西亚发布营养标签法规,并合并到《食品条例》中,于2004年正式实施。新规定要求所有在马来西亚国内销售的食品必须遵守《食品法规》中关于标签的要求。本文主要对相关营养标签的规定进行大致的梳理。(食品伙伴网)
点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之前“钠”在营养标签中属于可选择性标示内容,但在2020年7月份马来西亚发布的食品条例4号修正案后,将“钠”修订为强制标示内容,因此向马来西亚出口食品的企业需要根据最新条例及时更新标签。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产品出口到东南亚国家,对于东南亚地区的食品法规也越来越关注。
印尼农业部部长指出:印尼对大蒜、肉类和砂糖在印尼的进口量大
印尼新闻网2020年11月24日消息:印尼农业部部长Syahrul Yasin Limpo先生在参加2020年全国糖峰会上指出:印尼对大蒜、肉类和砂糖在印尼的进口量仍然很大,根据农业部的数据,食用糖的进口量达120万吨左右,工业用糖达300万吨。(食品伙伴网)
点评:据印尼中央统计局数据,2020年7月大蒜的进口全部来源中国,进口量达50.86万吨,比2020年6月下降62.27%。
三、食品科技
食品领域47个项目获得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
11月23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称,对《射频多端口功能植入滤波电路综合与设计技术开发》等705项“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食品伙伴网)
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 涉及食品领域78项
11月19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示了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拟立项项目,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拟支持223个项目,安排经费10482万元。(食品伙伴网)
第四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拟奖励项目公示 涉及食品领域7项
11月25日,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了第四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拟奖励项目。其中,涉及食品领域7项,包括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食品伙伴网)
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结果公示 食品领域拟奖励项目16个
11月20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了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结果,经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出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励项目277项,其中一等奖45项,二等奖78项,三等奖154项。(食品伙伴网)
日期: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