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yuzhengchu@agri.gov.cn。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附件:1.《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渔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