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和北京市《关于做好实施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2〕21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1月19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anxiong@jx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都市产业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78413
4.传真:010-55578414
5.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日期: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