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冷冻饮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新泰市放城镇宗霞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滕州市天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冻饮品小布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肉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新泰市泉沟镇聚源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莱芜市兴博园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放心香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新泰市泉沟镇聚源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泰山旭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山水煮瓜子(奶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新泰市泉沟镇泉沟市场李昌现销售的羊排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泰市小协镇小苏羊肉店销售的生羊肉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苏秀销售的板栗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泰市谷里镇飞宏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铅(以 Pb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泰安市泰山景区天井湾山庄抽检的复用餐饮具(大餐盘)中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泰安市泰山景区老张农家院抽检的复用餐饮具(餐盘)中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泰安市泰山景区陈家农家院抽检的复用餐饮具(方碗)中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泰市新汶翟家水饺店抽检的复用餐饮具(餐盘)、复用餐饮具(餐碗)、复用餐饮具(餐杯)中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泰市小协镇子豪海鲜坊抽检的复用餐饮具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第021期.xls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第021期.xls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04日
日期: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