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对23大类食品92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5大类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滥用兽药、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品质未达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西安市新城区东站路68号盛秦胡家庙海鲜市场2区北排3号何某华(身份证号350127********3912)销售的龙虾,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汉中西新街分公司销售的泥鳅,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现行农业农村部法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导致小龙虾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食用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过多摄入还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等,损害人体健康。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鱼类的皮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礼泉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铜川市耀州区佰富浓优选超市经销部销售的特价韭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铅(Pb)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金属元素,可通过消化道及呼吸道进入体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韭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造成韭菜中铅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西安百之惠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泾阳县双喜优品炒货加工厂生产的干炒花生,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台湾麦一香食品有限公司监制、西安麦一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零零发牌甜·精选葵花籽,铜川佳佳优选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咸阳市兴平市银塔炒货厂生产的老王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允许限量值为0.80g/100g、其他熟制类为0.50g/100g。坚果与籽类食品本身含有较高含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受温度过高、阳光直射、与空气长时间直接接触等环境因素影响更容易被氧化,因此,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问题污染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问题污染,分别为渭南高新乐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临潼区聚和福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陕西凉皮,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子长县井湾纯净水销售点销售的标称子长市井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井湾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延川县海浪御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御泉饮用纯净水,标称安康市青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王泉牌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其失去食用价值。产品明示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n=5,c=0,m=0,单位为CFU/mL。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以及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因素而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安康市汉滨区马泥春富硒茶庄销售的标称竹溪县佳兴魔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踩新桥牌魔芋粉,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氧化硫具有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薯类和膨化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值为0.9g/kg。魔芋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长期摄入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过敏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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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