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糕点、罐头和酒类4类食品369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20批次、检出6批次不合格样品,糕点60批次、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罐头71批次、酒类11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广西武宣日新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批号:2020-6-17、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199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市场黄吉章销售的“本地鸭”(购进日期/批号:2020-7-27、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验结果为2.9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一建司鸿业市场严芝文销售的“土鸭”(购进日期/批号:2020-7-27、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验结果为10.6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4.柳州市东环综合市场鱼行廖文销售的“剑骨鱼”(购进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为16.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5.柳州市东环综合市场海鲜行张文修销售的“加州鲈鱼”(购进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311.6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6.南宁市北湖北路15号北湖农贸市场一楼海鲜行第4、5号摊曾志勇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批号:2020-8-21、规格:/、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1.00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7.玉林市玉州区何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月圆食品厂生产的“糯米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6-20、规格:称重、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4.9×105CFU/g、②1.3×105CFU/g、③1.2×105CFU/g、④1.4×105CFU/g、⑤5.6×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8.玉州区金旺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桂康园食品厂生产的“香葱琪玛(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0-6-17、规格:散装称重、商标:康来源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①6.9×102CFU/g、②1.0×103CFU/g、③8.2×102CFU/g、④4.7×102CFU/g、⑤1.2×103CFU/g,标准值为n=5、c=2、m=10CFU/g、M=102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9.玉林市文苑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面包(软式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0-6-22、规格:90克/袋、商标:荣亿达),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9.5×105CFU/g、②7.0×102CFU/g、③3.8×102CFU/g、④4.6×105CFU/g、⑤3.9×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0.百色市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香牛奶堡”(生产日期/批号:2020-7-30、规格:90克/袋、商标:沁麦园香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2.5×105CFU/g、②7.5×103CFU/g、③1.5×102CFU/g、④65 CFU/g、⑤1.9×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1.融安县陈姐糖酒综合批零部销售的、标称柳州市家麦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香豆面包(调理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0-7-30、规格:50克/袋、商标:家麦峰),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1.5×104CFU/g、②5.6×103CFU/g、③1.3×104CFU/g、④1.0×104CFU/g、⑤1.3×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2.三江县阿东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香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皮老婆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7-4、规格:100克/袋、商标:旺久久),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5.9mg/g,标准值为≤5mg/g;霉菌检验结果为1.9×105CFU/g,标准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3.岑溪市归义十四婶商店销售的、标称梧州市康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6-14、规格:100克/袋、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8.1mg/g,标准值为≤5mg/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贺州、玉林、梧州、百色、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来宾、防城港、柳州、南宁、玉林、百色、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x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日期: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