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号)中,涉及旺苍县宏富商贸六一八超市销售的、标称由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门洋姜豆瓣”1批次不合格。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开展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时间:2020年7月2日
组织抽检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抽检地点:旺苍县宏富商贸六一八超市
抽检食品: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门洋姜豆瓣
抽检数量:12瓶(1kg/瓶)
2020年8月3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出具了NO:SP2020A15009《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2020年4月22日,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生产木门洋姜豆瓣100件共200瓶(2瓶/件),货值3000元,已全部销售,其中向旺苍县宏富商贸六一八超市销售10件20瓶,其他经营户销售90件180瓶。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生产企业立即召回该批次不合格木门洋姜豆瓣产品。2020年8月17日,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召回情况,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共召回88件176瓶(2瓶/件)不合格木门洋姜豆瓣,其中46件92瓶被当事人召回后自行销毁,另有召回后未销毁的42件84瓶不合格产品,该局依法进行了扣押。期间未接到异常反馈。
(二)排查整改复查
黄曲霉毒素B1毒性较强,而且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加热分解,煮熟后食入仍有活性。人在食用黄曲霉毒素B1含量超标的食品后,易黄曲霉素中毒,可能会造成肝脏肿胀、脂肪变性、出血、肾脏衰竭等现象,同时还具有致癌作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经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在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6日要求该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并于2020年10月19日开展复查验收,未发现不规范行为。
(三)行政处罚情况
旺苍县木门醪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员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10月14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给予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木门洋姜豆瓣42件,没收违法所得63.12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日期: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