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调味品、肉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等16大类1417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评价性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40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检出禁用药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齐齐哈尔正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年7月4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双鸭山市三利商城胥明生肉柜台销售的羊肉(购进日期:2020年7月10日),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润途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光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臻蜜椴树原蜜(生产日期:2020年3月10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富裕县迎佰客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黑龙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龙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5月1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润途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6月1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的标称鹤岗市东山区疏园乡鑫鑫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哈尔滨风味肠(生产日期:2020年3月26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南兴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淮安甜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湾风味米饼(蛋黄味)(生产日期:2020年4月25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齐齐哈尔神龙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富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生产日期:2020年5月9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检出禁用药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铁锋区站前市场姜永朋鲜肉摊床销售的猪后腿肉(购进日期:2020年8月5日),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