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81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合格率98.2%,检出了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啶虫脒、能量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等问题(详情见附件)。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豆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福山区福山园邵曲骨头海鲜酒楼销售的豆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川福酒楼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糕点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市福山区颖华商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闵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红豆面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粮食加工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蓬莱市紫荆山街道来朋早餐店销售的自制油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塔山明珠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和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和诺馒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肉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福山区福山园邵曲骨头海鲜酒楼销售的自制酱猪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福山区清洋鲜萃果蔬店销售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栖霞市如日饭店销售的豇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栖霞市雨琪家常菜饭店销售的绿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六、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蓬莱市大辛店王全友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为重庆涪陵区洪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鲜脆菜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市壹海阁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为广东金强艺生产的骨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酒类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松山店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龙山黄酒厂生产的特制黄酒9.0%vo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开发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三鞭酒露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塔山明珠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烟台酿酒有限公司醴泉酒业分公司生产的葡萄蒸馏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食糖不合格项目类别: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商场销售的标称为广西金绣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绵白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日期: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