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第2020-467号公告,拟制定《优秀老年食品指定对象品类》,其主要内容如下:
将优秀老年食品指定对象品类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规定为《食品法典》和《健康功能食品法典》中规定的食品(但是,酒类、婴幼儿食品、成长期用食品、孕妇哺乳期妇女用食品、只作为原材料使用的食品除外),根据原材料的比例区分优秀老年食品指定业务所属机关。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16日。
日期:2020-10-27